为买双新鞋过年 穷孩子结伙抢劫
2010-04-14 信息来源: 步云天地-环球国际商贸中心
事后悔恨不已,法院减轻处罚,鼓励其重新做人
17岁男孩小凡(化名)家境贫寒,初中便辍学在外游荡。为了过年能买双新鞋,他竟伙同不良青年持刀抢劫。昨日,记者从法院获悉,为了给小凡改过的机会,法院对其减轻处罚,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。
“我太傻了,希望能给我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。”整个庭审过程中,小凡回忆自己的犯罪行为,痛哭不止。
庭上,小凡的父亲得知儿子仅为一双鞋便去犯罪,红着眼问:“你要钱就跟我说,为什么不找我要?”
“我知道你也没钱。”小凡回答。
江岸区法院最终作出判决:小凡犯抢劫罪,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,并处罚金2000元。
昨日,本案的主审法官桂莉告诉记者,成年人犯抢劫罪,应当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,但鉴于小凡犯罪时还未成年,且受到家庭条件及交友不慎等因素影响,法院决定给予其减轻处罚,希望他今后能够重新做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