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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买双新鞋过年 穷孩子结伙抢劫

2010-04-14    信息来源: 步云天地-环球国际商贸中心

        事后悔恨不已,法院减轻处罚,鼓励其重新做人

        17岁男孩小凡(化名)家境贫寒,初中便辍学在外游荡。为了过年能买双新鞋,他竟伙同不良青年持刀抢劫。昨日,记者从法院获悉,为了给小凡改过的机会,法院对其减轻处罚,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。

        “我太傻了,希望能给我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。”整个庭审过程中,小凡回忆自己的犯罪行为,痛哭不止。

        据悉,小凡的父母都是蔡甸人,小凡上初中时,父母做生意亏了钱,没钱交学费的他只得辍学。之后便长期在外游荡,并在网吧结识社会青年钟某。“要过年了,我很想买双新鞋。”小凡回忆,2010年春节前夕,钟某要他一起去抢点东西,事后帮他买一双新鞋子。1月3日21时许,两人叫上另一名14岁的少年,拿着刀在江岸区建设新村武汉市机电工程学校附近,抢劫该校一名学生102元。被抢学生报警后,警方赶到将小凡和14岁少年抓获,但钟某逃走。

        庭上,小凡的父亲得知儿子仅为一双鞋便去犯罪,红着眼问:“你要钱就跟我说,为什么不找我要?”

        “我知道你也没钱。”小凡回答。

        江岸区法院最终作出判决:小凡犯抢劫罪,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,并处罚金2000元。

        昨日,本案的主审法官桂莉告诉记者,成年人犯抢劫罪,应当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,但鉴于小凡犯罪时还未成年,且受到家庭条件及交友不慎等因素影响,法院决定给予其减轻处罚,希望他今后能够重新做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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